ST高鸿: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1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高鸿 公告编号:2024-14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除董事李强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李强先生因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没办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董事李强先生、监事高雪峰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李强先生因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没办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高雪峰先生因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没办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2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不是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254,978,878.52 -85.00% 1,512,378,121.50 -6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487,517.32 -2,930.00% -62,910,202.97 -5,24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8,985,683.27 -210.84% -201,864,045.51 -55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63,166,542.2664.58% 基本每股盈利(元/股) -0.0596 -3,036.84% -0.0555 -5,14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3 -2,442.11% -0.0443 -4,1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 -4,620.00% -2.19% -7,400.0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 6,136,440,145.228,300,753,010.53 -2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元) 2,827,461,041.182,902,656,186.14 -2.5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0,321,008.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救助除外) 1,017,686.075,206,806.3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61,151.30 委托别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09,109.59 债务重组损益19,154.0719,154.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98,040.614,606,392.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5,052.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202.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714.801,138,327.1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3 合计1,498,165.95138,953,842.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详细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别的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软件产品退税157,711.66 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额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要变动原因营业收入(元) 254,978,878.52 -85.00% 1,512,378,121.50 -62.78% 因行业企业信息化业务和IT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会降低,回款低于上年所致,同时上年同期合并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本期处置完毕)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487,517.32 - 2,930.00% -62,910,202.97 -5,249.92% 本年因行业企业信息化和IT销售业务收入下降明显,毛利较上年下降较多,且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8,985,683.27 -210.84% -201,864,045.51 -552.61% 本年因涉及处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获得的收益金额较大,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63,166,542.2664.58% 本年因资金紧张,对资金支付安排更为严谨,销售收现金额大于购买付现,且各类费用减少基本每股盈利(元/股) -0.0596 - 3,036.84% -0.0555 -5,145.45%利润较上年下降较多稀释每股盈利(元/股) -0.0483 - 2,442.11% -0.0443 -4,127.27%利润较上年下降较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 - 4,620.00% -2.19% -7,400.00%利润下降、本年冲回股权激励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元)期初余额(元)增减比例变动原因货币资金277,986,952.64960,111,169.05 -71% 主要是业务收入下降以及偿还短期负债及部分票据兑付导致资金减少所致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 50,000,000.00 -100%报告期内出售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应收票据922,663.5081,068,097.88 -9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所致预付款项903,437,819.63638,263,047.9242%主要是支付货款所致存货451,444,929.36939,800,094.70 -52%本报告期内发出商品结算导致存货减少合同资产5,191,099.503,653,500.4942%主要因收入确认,合同资产金额相应增加持有待售资产 1,336,090,200.19 -100%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股权转让,持有待售资产减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813,200.001,813,200.00441% 报告期内完成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的处置,对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下属控股子企业无锡融合公司持有的16%股权经判断,转为以公允市价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4 融资产模式核算开发支出77,390,549.5850,859,243.3752% 主要是报告期内已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归集资本化支出所致应当支付的票据87,214,571.00907,757,340.00 -90%主要是应当支付的票据到期所致预收款项180,000.003,391,014.48 -95%主要是预收账款进行结算应付职工薪酬9,202,133.2014,070,013.96 -35% 主要是报告期内优化人员和某些特定的程度降薪,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应交税费6,519,969.0910,530,773.95 -38%主要是本年收入减少,应交税费相应减少持有待售负债 878,578,278.87 -100% 报告期内完成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转让事项的交易,相关持有待售负债结转完毕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1,712,835.43204,527,317.6843% 主要是部分银行要求提前还款,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其他流动负债19,439,203.6732,540,125.28 -40%主要是本年收入结算,待转销项税减少长期借款0.0042,000,000.00 -100% 本报告期内结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预计负债0.00839,671.52 -100%主要是涉诉事项本年已判决递延收益7,931,205.2911,935,644.57 -34% 主要是子公司待抵扣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较上年下降其他综合收益-30,938.20 -128,793.68 -76%主要为外币报表折算所致少数股东权益290,823,879.62596,988,530.07 -51%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股权转让所致利润表项目本期发生额(元)上期发生额(元)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512,378,121.504,063,063,169.52 -63% 因行业企业信息化业务和IT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会降低,回款低于上年所致,同时上年同期合并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本期处置完毕) 经营成本1,428,530,646.983,708,770,992.55 -61% 根本原因是出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行业企业业务成本降低,IT销售业务方面,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税金及附加3,665,531.196,708,611.45 -45%主要是收入降低,税金相应下降销售费用63,223,077.69122,140,990.47 -48% 根本原因是出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以及人工费用大幅度减少导致研发费用54,537,165.7299,441,583.89 -45% 根本原因是出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以及人工费用大幅度减少导致财务费用37,017,073.2769,553,070.14 -47% 主要是本报告期借款规模及借款利率下降所致其他收益5,492,862.0212,422,346.39 -56% 降低的问题大多是报告期内相关的补贴收益低于上年同期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0,919,458.5920,301,696.32496%主要是出售控股子公司大唐融合公司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5,382,399.86 -12,976,534.39 -404% 主要是报告期内跨年度回款低于去年同期导致本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高于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1,885.27 -1,342,743.1971%本报告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营业外收入4,751,580.7211,268,819.97 -58%主要是上年有大额违约金收入1033.91万元营业外支出1,305,997.10478,059.82173% 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报废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123.48125,443.24 -88%主要为报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5 (一)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2,895,079.491,347,019.64 -4769%主要是利润下降所致(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165,473.225,381,913.16 -215%主要是利润下降所致(一)基本每股盈利-0.05550.0011 -5145%主要是利润下降所致(二)稀释每股盈利-0.04430.0011 -4127%主要是利润下降所致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3,84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86% 148,862,0120不适用0 黄泽坚境内自然人1.05% 12,106,5000不适用0 曾东卫境内自然人1.03% 11,880,7400冻结11,880,740 邬锡忠境内自然人0.58% 6,714,3000不适用0 陈光南境内自然人0.58% 6,660,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8% 5,597,6360不适用0 刘伟东境内自然人0.35% 4,021,7000不适用0 宣勤学境内自然人0.35% 4,000,0000不适用0 陈啟林境内自然人0.25% 2,922,6000不适用0 金麒浩境内自然人0.23% 2,684,9000不适用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份种类数量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48,862,012人民币普通股148,862,012 黄泽坚12,106,500人民币普通股12,106,500 曾东卫11,880,740人民币普通股11,880,740 邬锡忠6,714,300人民币普通股6,714,300 陈光南6,660,000人民币普通股6,66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597,636人民币普通股5,597,636 刘伟东4,021,700人民币普通股4,021,700 宣勤学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陈啟林2,922,600人民币普通股2,922,600 金麒浩2,684,900人民币普通股2,684,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自然人股东陈光南持有公司股份6,660,000股,其中1,360,000股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5,300,000股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自然人股东金麒浩持有公司股份2,684,900股,其中2,500,000股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184,900股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适用不适用(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一)预重整、重整事项公司于2024年07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07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适用的指导意见(试行)》《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重组服务机构”)向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并已于2024年08月14日完成备案。
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详细情况如下:1.启动招募庭外重组投资人工作2024年08月20日,公司启动招募庭外重组投资人工作,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09月10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
公司已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缴纳保证金期限截至2024年09月24日18时。
鉴于部分意向投资人反馈暂未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为方便意向投资人进行内部决策等工作,实现最佳招募效果,企业决定延长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期限,截止时间由2024年09月24日18时延长至2024年10月11日18时。
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招募及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2.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公司已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为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此次申报利用互联网债权申报系统线上进行。
对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可在2024年10月11日(含当日)前,根据《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指引》向公司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2024年09月04日,公司启动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选聘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09月11日组织召开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选聘会议并进行当场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机构作为公司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12日、2024年08月01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4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7 资人的公告》、《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关于竞争性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面临的诉讼事项1.重大诉讼事项2022年4月,常州实道对高鸿科技、公司提起9起诉讼,案号为(2022)苏0411民初2558号、2560号、2562号、2563号、2564号、2565号、2566号、2568号、2569号,该9起诉讼中原告诉请金额共计货款282,942,344.00元、迟延付款违约金15,861,465.35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7日)、诉讼费、保全费用、律师费等。
公司一审败诉,2023年2月就该9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为(2023)苏04民终2280-2288号,该9起诉讼二审于2023年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案号为(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的诉讼材料,涉案的金额为399,861,496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93,008,828.3元、诉讼费、保全费用。
2024年8月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23)苏04民终2280号、2282-2288号共8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024年8月5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寄来的(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共12个案件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4年08月1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同意原告(申请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的12份《民事裁定书》,对应案件号为:(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共12个案件。
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凯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冯鹏飞、江庆、曹秉蛟的银行存款合计592,870,324.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同时,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的12份《民事裁定书》,对应案件号为:(2024)苏0411民初1894-1905号共12个案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07、2024年0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述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裁判结果为准。
2.累计诉讼事项公司于2024年0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8,600.12万元。
其中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包括涉及常州国资公司的21个案件、诉讼金额合计约89,270.91万元,详见《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金额约为49,329.21万元(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10%。
公司于2024年0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天津中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件取得新进展,经杭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尚无法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公司于2024年08月0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新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起诉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情况。
公司于2024年08月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6个仲裁案件取得新进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并经贵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同意四个申请人撤回对公司该6个案件的仲裁请求并于近日收到决定书,仲裁决定书号为:筑仲决字〔1228〕号、〔1229〕号、〔1230〕号、〔1231〕号、〔1232〕号、〔1233〕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8 号;原告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或公司拟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4年0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与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经北京金融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京74民初929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等值于人民币101,068,335.44元的财产。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截至2024年10月,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610.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0%。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8.7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341.31万元。
公司与常州国资公司的21个案件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与被告公司以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案件取得新的进展,北京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京74民初928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等值于人民币152,115,250.02元的财产。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预交(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三)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4年0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的最终结果后,公司将根据调查结论即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四)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及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及具体措施1.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四)、(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05月0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2024年8月15日,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及具体措施①内控整改进展及未来计划a.重大诉讼方面,鉴于公司与常州公司21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根据目前在案的相关证据,公司已提出如下答辩:涉案“贸易”实际由常州公司、南京庆亚以及冯鹏飞设计和操盘,公司对“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实质并不知情,直到2022年公司收到常州公司发来的催款函经调查后才得知常州公司从未交付涉案合同货物。
常州公司现以借贷法律关系主张权利,但公司并非借款人且亦未占有常州公司出借的资金,常州公司无权要求公司承担偿还借款、利息等任何责任。
公司亦是涉案重大诉讼的受害者,常州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公司利益,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目前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9 师团队正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公司将通过采取应诉等一切合法的、可行的措施努力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全力争取良好结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b.使用权资产-天津凯乐商业广场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已成立了天津项目部,负责天津凯乐商业广场项目推进。
截至本报告日,项目第一层共计租赁面积2961.06平方米已对外出租;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
c.应收账款管理方面,企业成立了应收账款专项整改小组,由公司CEO任组长,由财务、商务、法务、业务团队主要负责人组成,专项推进应收账款整改工作。
整改小组先后召开了多次专项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各子公司。
签订合同前重视信用评估和项目风险评估,重视客户的选择和信用调查,严格落实合同评审过程,对2024年签订合同新客户严格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工作。
梳理历史应收账款,由商务部建立应收账款台账,按照账龄进行明晰划分,并明确负责的商务人员和销售人员,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
商务助理和销售人员在货款到期前提醒客户准备支付到期应收款并跟进实际回款情况,对逾期应收账款由商务助理协助销售人员通过发催款函等方式来进行催收。
②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风险及公司账户被冻结整改及措施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解除账户冻结,本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a.扎实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工作公司将以推进重整工作为重心,按照重整方案积极与地方政府、债权人及投资人做好沟通,赢得地方政府、债权人及投资人的支持,持续推进业务板块布局及相关产业落地,确保重整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此期间公司也在调整组织架构压降费用支出,优化现金流管理,全面盘活资产,开展多渠道融资,在重点项目方面引入战略投资人,以此来保障在重整未完成期间业务的开展及重点项目布局。
b.尽快解决涉诉事项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团队正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实、收集有利证据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法院做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并通过采取一切合法的、可行的措施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全力取得良好结果,争取在短期内了结公司涉诉案件,回到正常状态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c.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与客户的账务核对力度,加强回款考核,并采取对应的激发鼓励措施,充分的利用发催款函(律师函)、公开投诉、法律诉讼等多重并举的方式催收欠款。
d.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已启动剥离低效资产,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回收资金,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023年度,公司启动并完成对子公司处置、部分商业房产的处置,2024年度,公司拟继续处置盘活低效资产。
e.推进战略调整,优化业务布局深入推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尽快改变公司业务毛利率低,盈利能力弱现状,探索与自身发展相契合的经营道路,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
将大幅度压降IT销售业务收入规模,适时引进战略投资人合力推进以车联网、可信(云)计算、国产化替代等为核心的数智化应用业务,以IDC运营、算力运营、数字化营销等为核心的数智化服务业务,聚焦资源支持数智化应用业务和数智化服务业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力求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f.调整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求,调整和优化团队结构,引进高素质技术、市场等专业人才,严控职能管理人员数量,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g.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合规发展公司将梳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体系,完成业务整合,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毛利业务倾斜,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督促子公司优化内部管理,及时反馈经营情况。
h.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公司加强管理层、主要有关人员对有关规定法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等内容的培训,提升有关人员专业能力和财务管理的整体素质,逐步的提升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与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升合规意识。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10 不定期组织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
(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赞同公司向包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电信科研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0,000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出具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400万股新股。
2021年5月14日,公司这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52,016,1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与这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897,160.9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
2021年12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19,556,446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1年12月20日流通上市。
2023年02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配持有的32,459,683股限售期满全部解除限售,于2023年02月24日流通上市。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全部13名获配对象持有的252,016,129股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3年01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02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车联网系列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用于投建产线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0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4年07月0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专项现场核查并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报告中显示:2024年4月-5月,公司将1.094亿元募集资金支付给信安公司,作为部分前序开发的费用及部分预付款,由于信安公司目前对上述技术的开发工作尚未完成,短期内无法对公司采购服务进行交付且公司资金紧张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信安公司收到上述资金后暂时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支付合同款项等,因此公司涉嫌存在2024年将部分募集资金未经批准、变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累计投入金额均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给信安公司的款项。
2024年0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赞同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42,006股(含)A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865.34万元。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1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公司不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拟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已终止上述项目,若公司后续重新启动拟投入上述项目,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2024年03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024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李强先生、杨璟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万岩女士、许晓芳女士、杨晓锋先生、张天西先生、张伟斌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景林先生、姚印杰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栗娜女士、强金京先生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付景林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聘任丁明锋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雪峰先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许晓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许晓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2024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锐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孙迎辉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工作调整,丁明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七)出售资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75元/股价格对外转让持有的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数量不低于3,540万股,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在不低于5.75元/股的价格下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出售大唐融合股份的交易对手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福建兴禾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恩利、陈峰关于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每股5.75元的价格向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和科改凝聚(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大唐融合通信股份限公司的4,500万股股份,其中高鸿股份向电子院转让3,929.83万股,转让价格为22,596.52万元,向科改基金转让570.17万股,转让价格为3,278.48万元,合计转让价格为25,875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大唐融合2.54%的股份,不再为大唐融合的控制股权的人;同意公司对大唐融合B轮融资时签署的原《股份认购协议》中回购义务进行调整,不再回购B轮投资者所持大唐融合股份。
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8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及科改基金,公司向深圳市大唐同威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补偿金额为464.58万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631.14万元,根据原《股权认购协议》入资本金(5.4元/股)年化8%计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12 息按日计息金额扣除本次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万股股份以5.75元/股转让至电子院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以及以前年度所获得的分红后金额,预计不超过700万元。
2024年02月06日,公司向电子院及科改基金转让大唐融合共计4,500万股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已完成,并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2024年02月19日,公司向大唐同威支付补偿款464.58万元,向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款631.14万元,公司向大唐同威、盘锦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补偿款已全部支付。
公司收到福建兴禾《股份回购义务豁免函》,公司无需按照原《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约定向福建兴禾履行任何股份回购义务,福建兴禾亦不再向公司主张股份回购有关任何补偿或其他权利主张,双方就股份回购事项已无任何争议,福建兴禾不会向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2024年7月26日,公司向电子院以990万元转让了所持有的剩余大唐融合300万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唐融合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股权转让款为24,376.85万元,按协议尚有股权转让款2,488.15万元未取得,后续公司将根据收款进展及时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2月07日、2024年03月0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出售大唐融合股权相关承诺的公告》、《关于确认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暨交易进展的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1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